大河报报道:单位门前竖着一根半米高的钢管,汽车撞上却找不到主人赔偿。昨天上午,李女士和对方协商无果后气愤地说:“难道谁故意竖根钢管来害人?”
昨天上午,在黄河路一号院的裕博商务门前,李女士和该单位的索克物业人员在争执。
李女士指着距该单位门口不足1.5米处的一根钢管说,前天晚上8时,她驾车从这里经过时,没想到新买的宝来轿车保险杠撞到了钢管上,保险杠被撞坏。她找到该单位的物业部门,但对方不承认钢管是自己单位所竖,拒绝进行赔偿。记者看到,钢管高约半米,距黄河路一号院门口不足1.5米(如图)。
“我们不知道谁竖的钢管,无法对此事负责。”索克物业的两名工作人员说。李女士向行政执法局求助,而郑州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认为,这根钢管离该单位门口很近,已经超出了红线之外,执法局也无法对此事进行处理。丰产路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赶至现场后表示,根据门前三包的有关规定,单位有义务对自家门前的障碍物进行清理,他要求该单位尽快把这根钢管清理掉。但由于不知道这根钢管是谁所竖,办事处也无法要求单位向李女士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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